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及 转增股本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8年4月15日召开的200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刊登于2008年4月1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现将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7年度分红派息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本公司2007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按公司现有总股本400,360,922股,每10股派发现金1.25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证券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1.125元人民币现金)。
2、本公司2007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00,360,922股为基数,按照每10 股转增4股的比例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后公司股份总560,505,290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股权登记日为2008年5月9日(星期五),除权除息日为2008年5月12日(星期一)。
三、分红派息及转增对象
截止至2008年5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及转增方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及高管股的现金红利于2008年5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有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3、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的股份于2008年5月12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4、本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转增股份于2008年5月12日起上市流通。
五、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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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股本转增方案实施后,公司股份总额增加至560,505,290股,摊薄计算的2007年度每股收益为0.22元。
七、本次利润分配对股改承诺的影响
公司股东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2006年3月28日)的36个月内,其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减持价格不低于每股7.00元。在公司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增发新股、配股或全体股东按相同比例缩股时,上述设定的价格将做相应调整。
因实施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配股,自2008年5月12日起,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减持价格调整为3.24元/股。
八、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武汉市汉口江汉路129号本公司证券部
咨询电话:027-82832006
传真电话:027-82210291
邮政编码:430021
八、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武汉中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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